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一直备受广大消费者的关注,尤其是购房置业所需考虑的重要因素。各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的暂行办法相继出台后,仍有许多读者咨询有关费用的具体收取问题,现针对目前物业管理中部分费用收取尚没有明文规定的实际情况,按行业惯例做一解释,以供参考。
答: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,签字认可后,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;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。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,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例如,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,就属于这种情况。
答:目前,没有明文规定,但从行业惯例来看,开发商的空置房都交纳物业管理费,至于交纳管理费的多少,按照《房屋使用、管理、维修公约》中确定的标准执行。
对于自来水、电、煤气、物业公司在向住户
答:自来水公司、供电局、煤气公司是上述能源的供应者,住户是消费者。物业公司并不是水、电、气的批发商,只是水、电、气等费用的代收者,而且是受专业部门委托后,方可代收能源费。水、电、气是由政府定价,不能随意加价。至于物业公司的代收酬劳,应按各地物价局颁布的有关规定收取。
答: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,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: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,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,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,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定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。
答:公共区域的照明一般指楼房的楼梯、门厅、走廊等地方的照明,这部分能源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,一般惯例是,按单元门进行分摊费用。因此,住户除了缴纳本户所用能源费用外,还应缴纳应分摊的能源费用。
答:电梯是楼内全体产权人的共用财产,因此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理应由楼内全体产权人共同承担。但作为电梯运营管理部门,必须保证政府规定的电梯运行时间,即6:00—24:00不间断运行,24:00—6:00应有人值班,而且必须保证层层停梯(未设计的除外)。如果服务有折扣的,收费也应有折扣。